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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查询错误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从法理上讲,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从事房地产交易时因信赖登记部门提供的查询信息发生交易,从而蒙受损失的,登记机构有责任予以赔偿。但是,如何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和原则等问题,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

以不动产为标的执行异议之诉的法律适用选择

处理以不动产为执行标的的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是司法机关进行裁判的基础规则,第29条的制定意图是考虑到商品房买卖的特殊性,对消费者是否占有房屋、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不予考查,直接对房屋消费者,特别是刚需消费者的物权期待权进行倾斜保护...

不动产登记局挂牌国土部承担指导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

《通知》明确,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3】134号)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4】36号),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论不动产登记的私法和公法双重属性

对于不动产登记法律属性的理性追问在当下中国十分必要。在厘清不动产登记的概念和梳理法律属性争议的基础上,对私法语境和公法语境下的不动产登记分别阐述,最后指出不动产登记具有私法和公法双重属性,私法属性是内核和本质,公法属性是外观和形式,以及作此定位的重要意义所在。 ...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主体研究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除却国家公权力机关,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该条承袭《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之规定,看似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主体,事实上其笼统模糊的法律语言,却给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带来疑惑...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多地不动产登记加速落地:上海全面启动鄂赣紧随

2月1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上海市已经全面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2016年不动产登记制度工作重点开始落地基层。1月以来,湖北武汉、江西南昌等地不动产登记工作已经陆续展开...

论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及其阻却

不动产登记缩略的不法性具有公法、私法双重面相。就其公法不法性,可通过行政处罚等公法手段予以规制,并得与其私法效果相区隔...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分割登记的条件

不动产单元设定和代码编制是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基础。2017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了《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细化地籍区(子区)及不动产单元设定的具体要求,对宗地、宗海、定着物、森林、林木等不动产单元制定了具体划分规则和方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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