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车位、车库是小区业主共同生活的重要辅助设施,与业主生活密切相关。《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分三款规定了小区车位、车库的相关权属及使用管理规则,但生活中因争抢车位引发的纠纷花样百出,本文整理、提炼了一些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著述的裁判要点,力求为您提供一个相对清晰的思考逻辑。...
近日,我市印发《潮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并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行。《办法》提出要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保障物业的安全和合理使用,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
当前,住宅小区的停车资源稀缺,地下车库及地面车位的管理使用直接关系到住宅小区生活秩序的和谐安定。本案中,法院充分注意到地下车库与地面车位作为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性质,当业主个体利益与共同利益发生矛盾时,从维护地下车位业主利益与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之平衡出发,基于维护住宅小区生活秩序的考量,指出地下车库的管理使用属于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而非全体地下车位业主决定;将地下车库与地面车位作为整体停车资源,对地下车位业主停在地面车位的车辆提高收费标准的做法,起到了通过价格杠...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发布有关物权法的三部司法解释,分别是《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建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物释)《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房释)。这三部司法解释规定了一些特别值得注意的民法规则,其中大部分是有关物权法的规则。总结起来,共有十五个重要问题。...
我国大中城市物业小区普遍存在"停车难"问题。物业小区停车位的市场交易价格有时甚至超过商品房,停车位的权属纠纷也日益激增,其根源在于物业小区停车位的完全市场化。《物权法》将本应法定配建的规划停车位规定为当事人可约定停车位的归属,从而使开发商的配建义务转化成为由小区业主承担的市场风险,这一规定亚待立法矫正。立法应根据停车位法定配建原理确定配建比例;明确法定配建性停车位由业主共有,收益共享;规定增建性停车位应遵循"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并建立市场限价机制;确立业主优先权和转让...
在南雄华南丽苑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几个原本空旷的车位被浇筑起了水泥墙,并安装上了带锁的卷闸门,一个大型的私人车库赫然出现在停车场内。车位变车库,这种行为却苦了旁人,原来这个私人车位一侧新起的墙体挡住了隔壁的一个车位,导致车位无法正常使用。...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笔者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承包人或者实际施工人在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的前提下,法律保护无效施工合同承包人主张工程款,且工程款当中实质上也包括劳动者的工资、承包人垫付的材料款等,立法通过设立优先权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承包人的利益作出特殊保护。据此通过利益衡量的方法,也能得出保护无效施工合同承包人主张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垫资承包施工,是长期以来在中国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存在的一种承包方式。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带资不受法律保护,承包人的带资款不能优先受偿;对于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垫资,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强制性的禁止规定,应当享有优先受偿权,但优先受偿的债权仅指垫付的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和材料费等实际支出以及“三通一平”费用,不包括垫资所产生的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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